近日,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多年的劳动争议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促进了社会和谐。 杜xx等二十二人与四川九寨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05年11月25日作出终审判决后,杜修成等人不服,长期申诉上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7月19日作出裁定,发回汶川县人民法院重审,一审作出判决后杜修成等二十二人仍不服,提出上诉。中院审监庭承办法官意识到这是一件长达近十年的纠纷,当事人一方长期信访申诉,情绪激烈,处理不当极易引发不稳定因素。仅从该案事实和法律关系来讲,依法公正作出裁判并不困难,但考虑到简单做出裁判,可能会伤及一方利益,甚至激化矛盾,对当地社会稳定会有重大影响。再审合议庭贯彻“能动司法”理念,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明确提出了要对该案应以调解为主的工作思路,加强对当事人的解释和引导,力争将矛盾化解。再审合议庭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案件处理进展状况,商议处理方案。因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差距较大,使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毫不气馁,采取电话沟通和当面约见的方式倾听当事人陈述。在双方达成了基本共识后,合议庭认为“打铁应趁热”,果断作出到当地现场调解的决定,合议庭法官冒着高温酷暑,不辞辛苦驱车几百公里赶往当地,经过多次沟通和协调,终于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在约定时间内履行完毕,历时多年的涉稳案件终于圆满化解,真正诠释了为民司法,做到了案结事了。 再审法官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以默默无闻的态度,有力回答了“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一问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到本案当事人的好评。 2013.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