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增强民警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县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队伍管理。
一、狠抓廉政教育,时刻“绷紧弦”
县局纪委利用每周例会时间及时传达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加强队伍管理的有关精神,要求全体民警职工重温公安部“五条禁令”、“三项纪律”,切实提高民警思想认识,增强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清理、早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二、加强内部管理,保证“不出事”
县局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明确要求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调查取证活动必须在办案区进行,并重申民警值守,讯(询)问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办案工作规定。同时,对执法办案单位规范填写涉案财物台帐和取保候审台帐进行指导,对办案区、办公区、生活区内部进行隐患排查,对取保候审专项工作、重点人口管理等进行全面清理,防止问题发生。
三、强化值班备勤,切实“站好岗”
县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值班备勤制度,要求各派出所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双人双岗值班,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外来人员登记等措施,做好值班记录,遇到重大紧急情况及时向县局报告请示。
四、深化督导检查,“促实效”
县局纪委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将队伍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定时或不定时对全局民警值班备勤、警容风纪、内务卫生等方面进行现场督导检查,为全局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周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