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绍珍 马兴琳
“荷尽已无擎雨盖,菊残犹有傲霜枝。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秋未远冬已至,系上五彩绣花围腰,穿上云云鞋。喝咂酒跳莎朗,羌族儿女们又迎来一年一度的羌年。
羌年,羌语日麦节,意为吉祥欢庆的日子,也称“羌族新年"、“过小年”“丰收节”等,是每年农历十月初一在我州茂县、汶川、理县、松潘及其他羌族聚居区举行的最为隆重的传统节日,它是羌民庆丰收、送祝福、祈平安、话团圆、感谢上天的日子。节日期间,有报天愿,祈福消灾和吉庆有余等大型祈福程序,羌族人民通过祭拜天神、祈祷繁荣,以此展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和对自然的尊重,并促进社会和谐、家庭和睦。
相传,此节于先秦时即已形成,是一年中最为隆重的节日,其礼仪庄严肃穆,祭祀排场尤为讲究,故称为“十月初一还大愿”。
年前,各家各户要清杂草、除垃圾,打扫房屋内外,外出者则要回到家中,用一年辛劳所得置办丰盛的年货,燃放爆竹团年。
新年之夜,每个家庭的一家之主会主持祭拜仪式,献祭品和供品。活动一般为期3至5天,各村寨以祭祀祈福、跳萨朗、唱羌歌、吃团圆饭、喝咂酒等传统方式欢庆羌年,有的村寨要持续至十月初十,直到尽欢而散。
在节日期间村民们身着节日盛装,在释比吟唱羌族传统的史诗声中,举行庄严的祭祀仪式,杀羊祭神。各村寨男女老少则在家中用面做形态各异动物的面食,用以祭拜先祖、报天愿、祈福消灾。按民间习俗,过羌年时要还愿敬神,要敬祭天神、山神和地盘业主(寨神)。整个活动仪式由“释比”主持,咂酒则由寨中德高望重的长者开坛。节日期间亲朋好友可互道祝贺,相互迎请。
1986年,由在京羌族同胞发起“日麦节”(羌年)活动,1987年北京、成都等地羌族同胞自发开展“日麦节”(羌年)活动。1988年茂县、汶川、理县、北川4县政府联合举办了为期4年的“日麦节”(羌年)活动,同年,该活动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确定为羌族同胞的法定节日。于2007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羌族传统节日“日麦节”(羌年)得到了有效保护和传承。
今年,茂县、汶川、理县、北川4县再次齐聚于茂县古羌城举办“羌年”庆祝活动。活动内容丰富,特色鲜明,有歌舞剧《羌魂》展演、传统技艺活态展、语言传习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