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安工作推进会对队伍建设工作提出严厉措施
领导干部不在状态 坚决约谈训勉
本报讯(记者夏修露)今后,省公安厅对不在状态、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将坚决采取约谈、训勉措施;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领导干部,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8月11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工作推进会,对领导班子建设提出上述严厉措施。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了近期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总结了今年以来公安工作的经验成效,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对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全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邓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社会大局稳定
群众满意率达99.96%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立“七大工作目标”,对各地实行差异化目标考核,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新进展。
其中,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社会治安打防效果突出,多发性侵财、严重暴力、涉枪涉爆等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刑事治安案件总体上升势头较去年大幅趋缓,禁毒严打整治战果丰硕,道路交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效果良好等。公安改革工作推进有力,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辅警人员管理改革、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事项取得重要成效和进展。公安工作日常动态测评群众满意率达到99.96%,案件办理满意率、接处警满意率、窗口满意率实现“三提升”。
推动公安改革
与“四项建设”见实效
会议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把学习贯彻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立足工作实际,把准目标方向,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在我省公安机关有效对接、落地落实,实现整体工作提质增效。
各地公安机关要着力推动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见到实效。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四项建设”为牵引,推动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实现工作提速升级。各级公安机关要以三项重点工作为牵引,统筹抓好下半年各项工作。
领导干部失渎职
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会议对队伍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努力将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地方公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发挥好中坚和引领作用。各地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纪律意识“四种意识”,争作表率。今后,省公安厅对不在状态、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将坚决采取约谈、训勉措施;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领导干部,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同时,全省公安机关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狠抓全警能力素质提升、坚持从严治党治警、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措施,以队伍建设新成效推动公安工作取得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