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阳
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离不开一支过硬的政法队伍。然而,实践中,少数政法干警法治观念淡薄、专业素养不高、群众观念不强,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极大损害了执法司法公信力。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刚刚闭幕,一则旨在打造过硬政法队伍的文件立即出台。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堪称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科学指南。
将理想信念作为政治灵魂
——思想政治建设之标准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独特优势,也是增强政法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法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深度,决定着政治敏感的程度、思维视野的广度、思想境界的高度。如果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不高,政治上就不会成熟和坚定,甚至会是非不清、迷失方向。从近年来查处的高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来看,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放弃了主观世界改造,丢掉了共产党人的理想信仰。
提高思想素养,最关键的是要加强科学理论武装。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政法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和百万干警学习讲座等,政法干警政治素养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
在总结以往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意见》强调,要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并提出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制度。如完善政治轮训制度,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把政法职业荣誉制度纳入国家荣誉制度体系,完善树立先进典型、表彰优秀政法干警常态化机制,增强政法干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等。
“《意见》强调围绕总任务,把握总要求,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相信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实施,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是完全可期的。”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原副院长李永忠表示。
体现能力和业绩导向
——履职能力建设之标准
政法队伍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专门力量,在具备相应政治素质的同时,必须具备相应业务素质,才能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意见》围绕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提出建立健全各类执法司法人员岗位素质能力基本标准,建立符合执法司法规律的政法干警绩效考评体系,在职务晋升、薪酬待遇、荣誉激励等方面全面体现能力和业绩导向。
具体而言,有四个方面能力。通过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全面推进青年政法干警业务导师制,建立岗位业务咨询和顾问制度,提高执法司法专业能力;通过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鼓励政法干警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和岗位锻炼成长,提高群众工作能力;通过全面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建设数据化、智慧型政法机关,造就一大批精业务、熟法律、懂科技的复合型人才,提高科技应用能力;通过树立主动宣传、立体传播理念,完善政法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机制,提高社会沟通能力。
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看来,这些政策措施都较好解决了早前有的专家学者对某些司法改革措施的担心,打消了大家心中顾虑。认真贯彻落实这些措施,不仅对推进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而且有利于促进整个司法改革政策的完善。
从严而治和依法而治
——纪律作风建设之标准
众所周知,政法队伍掌握权力大、面临诱惑多,特殊的工作性质和考验,决定了在监督上必须有更严的要求。“从干警违纪违法案件看,不正之风、腐败问题是‘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才是‘里’。守住了纪律,就不会滑向违法犯罪深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曾强调指出。
《意见》从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整改作风突出问题、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坚决惩治执法司法腐败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提出一系列严管措施。
“政法队伍是法治建设的生力军、主力军,没有一支坚强的政法队伍,绝不可能有良好的法治建设。”中央党校教授卓泽渊分析说,为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新要求,对政法队伍建设必须实行依法而治和从严而治,是从严治党的必然延伸。
“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令行禁止,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系统修订完善纪律条令;必须坚持严肃纪律,严格执纪,解决多年来管党治党中存在的‘宽松软’问题。”李永忠表示,《意见》围绕这些方面作了明确细致的规定。
用权的人进了笼子,是因为权力出了笼子。政法队伍如何防腐拒变?在李永忠看来,关键在约束权力。他注意到,《意见》对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也作出了要求,提出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有效的监督机制、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
忠诚可靠、知法懂法兼备
——领导干部建设之标准
过硬政法队伍建设不仅涉及“兵”,还关系到“将”。领导干部身处执掌执法司法权的特殊岗位,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具有重要导向作用。政法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不强,关键看领导班子。
《意见》着眼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要求把忠诚可靠和知法懂法作为政法领导干部任职的必备条件,选好配强政法领导班子,从严管理政法领导干部,加强培养锻炼,提高政法领导干部解决实际问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事实上,中央政法委始终高度重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引领、导向作用。继2014年4月和11月,中央政法委分两期举办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2015年5月又召开政法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通过集中培训提升政法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此次出台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操作性的措施。如,制定符合政法职业特点的干部考核办法,注重考察政治品格、法治素养、业务能力、责任担当和工作实绩;健全从严管理监督政法干部的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地方各级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厅局长易地交流任职制度,推动政法领导干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交流锻炼等。
“《意见》提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原则上应当具备法学专业知识或法律职业经历。”顾永忠表示,相信这一举措将会有力推进政法管理干部的专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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