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公安机关深化“阳光警务”研讨会,向有关部门、专家学者等介绍近年来公安机关持续开展“阳光警务”工作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就进一步深化执法公开工作,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研讨。
2016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其中进一步明确了打造“阳光警务”的目标,要求健全运行互联网执法公开平台,优化执法信息查询服务,实现受立案、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办理进展等信息的便捷查询,建立公安机关辖区社会治安形势发布制度和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制度。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顺应形势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公安部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全国公安机关掀起了执法公开的新热潮。
会上,公安部法制局负责人向与会代表介绍了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公开,普遍出台执法公开规定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考评奖惩制度机制,同步接受问题咨询和举报监督,并积极构建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拓展丰富执法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同时进一步畅通渠道、创新形式,有效提高执法公开有效性的有关情况。江苏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河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吉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介绍了创新全方位、全流程、全跟踪的执法公开新模式,打破警种、部门、层级壁垒,研发系统搭建平台推动执法办案全面公开,全力推进办事决策、办事信息、办事成效公开等方面的做法及成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院校专家学者,分别作了评述发言,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公安执法公开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阳光警务”工作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会前,与会代表还深入了解了江苏省公安机关执法公示平台建设情况,观摩了南京市公安局微警务建设、民意110中心、车辆管理所的执法公开工作。
公安部法制局负责人表示,深化“阳光警务”工作,从机制上解决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有效地规范了执法、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切实以群众的满意度评判服务水平,以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检验改革成效。目前,公安部正在认真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抓紧修订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力争今年年底前印发施行。今后,公安机关还将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报告执法工作,加强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交流互动,主动接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监督和评议。(田海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