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强调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
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
5月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讲话精髓,坚持正确法治理论引领,加强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交流互动,加强优秀法治人才培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周强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阐释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作用、历史意义和目标要求,系统阐述了法治人才培养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意义,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级人民法院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学习实效,以人民法院改革发展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周强强调,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髓和实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强调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出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抓好落实,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周强强调,要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部署的重大任务。坚持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引领法治实践,始终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围绕法学学科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作用,推动理论联系实际。中国的司法实践和司法资源为法学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厚沃土,要立足中国司法实践推动解决中国司法问题,同时要积极学习借鉴域外经验,做到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以中国智慧、中国司法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贡献。要加强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交流互动,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打破司法实践与法学院校之间的壁垒,进一步总结最高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实践和法学理论双向交流的经验,创新形式,扩大范围,将法学院校的丰富教育研究资源“引进”法院,将法院优质实践教学资源“送入”高校,让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学和研究的生动实践基地。
周强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在司法实践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发挥司法断案惩恶扬善功能,使司法活动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过程。坚持立德树人,着力提升干警的思想道德素养。法院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
周强强调,要进一步做好人民法院青年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在中国政法大学建校65周年前夕,考察中国政法大学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大青年的关心关爱和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人民法院广大青年干警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担当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励志勤学、刻苦磨炼,坚持脚踏实地,不断锤炼品格,扎实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建功立业,让青春在法治建设、公正司法的伟大实践中焕发绚丽光彩。各级人民法院要把青年工作列入党组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法治人才培养,关心青年干警成长,坚持严格要求和热情关怀相结合,为广大青年干警实现人生理想、施展才华搭建舞台、创造良好条件,为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打下坚实人才基础,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周强强调,要加强人民法院理论阵地建设。国家法官学院要按照法学学科体系建设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官培训教材建设,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大力培养德才兼备的司法人才。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中心、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等研究平台作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为司法实践和司法改革提供智力支持。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人民法院出版社要大力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司法改革取得的成就,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凝聚推进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南英、姜伟、张述元,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刘海泉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裴显鼎列席会议。(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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