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兰楠)想作为人民监督员来监督检察官们办案吗?今日起开始报名了。记者昨(25)日从省司法厅获悉,我省将面向社会公开选任279名省级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负责监督省检察院和市(州)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以及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这也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以来,我省选任的首批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获选任后,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不得超过两届。人民监督员可对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或者延长羁押期限决定违法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等12种情形实施监督。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人民监督员应当年满23周岁(1994年4月26日以前出生),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具有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将被排除在外。此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也将被排除在外,如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政法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等。选任将突出群众性,拟任人选中,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应超过选任总数的50%。
此次报名从4月26日起,至5月25日止。公民可通过本人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其他相关单位推荐报名,也可以通过本人自荐报名。报名表格请登录四川省司法行政网站(http://www.scsf.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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