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旅游法》颁布后,阿坝州公安局紧密结合全州实际,积极会同旅游、交通等部门,主动作为,充分运用行政执法手段,严厉整治破坏旅游资源、扰乱旅游秩序的各类违法活动。
一是强化《旅游法》宣传教育工作。全州公安机关结合旅游警务工作的开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以案说法,努力扩大社会各界对《旅游法》的知晓度。
二是积极参与了旅游综合执法工作。认真落实州旅游市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抽调州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长年参与州旅游综合执法局开展的执法活动,积极提供法律保障。各县(市)公安局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对旅游景区、车站、机场、旅店、购物点、旅行社等重点场所和单位进行旅游安全大摸排,秩序大整治,对扰乱旅游市场的“黑车”、“黑导”、“黑社”等侵害游客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严厉打击。
三是结合实际整治了旅游治安秩序。定期或不定期的分析和研判全州旅游治安状况,结合各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整治侵害游客权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盗窃、敲诈、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证件、提供色情服务等违法犯罪行为,整顿和规范了旅游市场治安秩序、查处解决了旅游市场突出治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