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3年内对政法干警进行一遍政治轮训
四川日报讯(记者 吴忧)省委近日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未来3年内,全省每一名政法干警都将接受一遍政治轮训。
《意见》强调,要完善政治轮训制度,按照分层分级原则,由各级党校、行政院校组织政法领导干部,各级政法机关组织普通政法干警开展政治轮训,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3年内对全体政法干警轮训一遍。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由同级党委政法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定期对政法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提高政法队伍履职能力,特别是提升干警的执法司法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和社会沟通能力,是新形势下打造现代政法队伍的现实需要。我省将健全教育培训体系,聚焦战斗力标准,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广泛开展轮值轮训、实岗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加强跨部门、跨地区合成练兵,提高实战本领。全面推行青年政法干警业务导师制,新进3年以内的干警配备1名业务导师。
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各级党委政法委、政法机关党组(党委)要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深化执法司法公开,坚决惩治执法司法腐败。完善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严禁政法干警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严禁政法干警家属插手、经营与政法干警职务行为相关联的特种行业和场所。在政法好干部的评价标准中,要把忠诚可靠、知法懂法作为必备条件。
我省将健全职业保障体系,完善与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职务序列相配套的工资制度,形成向基层一线办案人员倾斜的激励机制;完善人民警察工资待遇、值勤岗位津贴和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政策,重点向基层一线、艰苦危险、有毒有害等岗位倾斜;依法处理恐吓威胁、滋事骚扰、跟踪尾随、攻击辱骂、暴力袭警抗法等妨害执法司法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