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阿坝州按照法治阿坝建设的新要求,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人大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政协常委会和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内容,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将各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学法用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履行学法用法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带头参加法治讲座,深入调研、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积极拓宽学法渠道。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学法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学法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进一步加强微博、微信、微电影、移动客户端等新技术在学法中的运用,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不断拓宽学法渠道,创新学法形式,增强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贯彻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相关规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必须具有法制部门出具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不得提交讨论;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为党政机关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预防和减少违法决策行为的发生;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于违法决策以及滥用职权、怠于履职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强化考核评估机制。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法律考试制度,在拟任科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中增加法律知识比重。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法律考试制度,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建立法律素养考察制度,将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各种创建考核,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列入法治城市、法治示范县(市)、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文明单位等创建考核指标,增加考核的分值权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