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切实解决我院执行难问题,使执行工作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按照省高院要求,茂县人民院党组研究决定,迅速贯彻落实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队伍建设,聘用执行工作辅助人员13人,为确保“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推进提供强有力的人力保障。
近日,茂县人民法院按照拟定的《新进人员培训方案》,对新招聘13名执行辅助人员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培训。
此次培训工作主要采取集中授课、实地演练的方式开展。培训内容包括:1.学习各项规章制度;2.队列训练;3.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书记员;4.学习五条禁令、八项规定;5.驾驶员工作职责;6.安保工作操作实务。
培训课程完毕后,茂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尚华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新聘执行辅助人员提了四点要求:一是坚定政治理念,树立大局意识;二是加强自学习,提升工作能力;三是严格纪律,树立端正品行;四是加强团队协作,发扬法院精神。
参加培训的新聘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严格要求自已,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自觉遵守法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在各自的岗位上尽职尽责。(茂县人民法院 杨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