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发布惩治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审判工作情况
严惩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犯罪
本报讯(记者 开永丽)我省作为全国重点扶贫省份之一,脱贫攻坚形势严峻、任务繁重。省高院于昨(9)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法院惩治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审判工作的有关情况。据介绍,我省的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呈现出犯罪类型多种、手段多样、涉及领域广等特征。省高院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介绍,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严惩处在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等违法犯罪行为。
发布会透露,我省的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呈现四方面特点。从犯罪主体来看,脱贫攻坚领域的职务犯罪基层组织人员数量较多;从犯罪手段来看,脱贫攻坚领域的职务犯罪类型多种、手段多样,有为他人取得扶贫项目提供帮助而收受贿赂的,有以虚假名义骗取或冒领各类扶贫救济资金的、也有挪用救灾、扶贫、移民等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犯罪金额和情节来看,脱贫攻坚领域的职务犯罪金额相对其他职务犯罪涉案金额小,但是侵占的都为特定款物,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群众反映强烈;此外,涉及领域广,在惠农落实、土地征收流转、征地拆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救灾救济等方面均有涉及。“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对于推进扶贫攻坚战略部署落地落实、确保各项扶贫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贫困地区脱贫奔康良好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据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此,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严惩处在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等违法犯罪行为。
◎新闻链接
在全省形成打击高压态势
今年,省高院制定下发《关于切实贯彻“一准则两条例”依法对脱贫攻坚领域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刑事案件开展专项审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安排部署,迅速摸清相关案件底数,开展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的专项审判工作,在全省形成打击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高压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