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通报三年来全省检察工作情况
我省未成年人犯罪数三年降 43.3%
本报讯(记者 赵文)11月25日,省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近三年来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树壮出席会议并讲话。
记者从会上获悉,近年来全省未成年人犯罪总数持续下降,特别是近三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总数下降了43.3%,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刑案总量的比例也下降了5.5个百分点。会上还通报了我省未检工作中的5个优秀团队和5个典型创新事例。
共成立124个未检机构
2014年6月,省检察院正式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截止到目前,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共成立独立的未检机构124个,有106个基层院成立未检科,成都、自贡、泸州、遂宁、内江、眉山和资阳7地实现市县两级院独立未检机构全覆盖。没有独立未检机构的检察院也成立了未检办公室或专门办案组,实行未检案件专人专办。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树壮在会上介绍,全省未检专门机构的建设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据悉,目前全省在岗未检人员达到463人,取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未检人员有56名。
全省未检工作使命重大
一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以“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原则,落实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优先保护,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对437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不捕率由2013年的33.2%上升至2016年的42.7%;对1431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1043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起诉率由2013年的19.48%上升至2016年的26.79%。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对于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坚决依法惩处,及时批捕起诉。
张树壮表示,虽然四川省未成年人犯罪整体数量下降,但成人化、暴力化、低龄化趋势明显,校园暴力欺凌、性侵未成年人、涉毒涉黄等问题仍较突出,留守儿童、流浪儿童保护和犯罪预防还存在诸多难题,因此,对于持续开展未检工作,全省检察机关仍肩负着重大职责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