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添砖,我加瓦”政法部门齐用力护航“一带一路”建设
5月14日至15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将在北京举行,作为我国重要的“主场”外交活动,论坛受到了全世界的高度关注。
自201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以来,“一带一路”建设得到了社会各界以及各国的大力支持,“B&R”这个缩写在世界经济发展中也必然留下深刻的烙印。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政法部门又有哪些相关政策支持呢?下面小编就来盘点一下……
2017年5月,在“一带一路”安全合作对话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指出,只有安全稳定的环境,才能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更快向前迈进。当今世界,不安全因素增多,恐怖主义严重威胁全人类共同安全。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风险和挑战,维护“一带一路”安全,是各国共同的任务。希望各方采取务实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安全对话会的平台作用,加强信息沟通交流,深化执法安全合作,切实保障“一带一路”相关项目、机构和人员的安全,促进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公安部
2017年1月,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郭声琨强调,要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深化国际执法安全务实合作。
2016年12月,公安部联合其他七部委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加快推进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初步建成开放有序、现代高效的国际道路运输体系,与“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建立健全国际道路运输合作关系和工作机制,打通与周边国家的经济走廊运输通道。
2015年9月,在公安部主办的新亚欧大陆桥安全走廊国际执法合作论坛上,中方提出与大陆桥沿线12个国家,坚持一个共同体理念、走出一条执法安全合作新路、打造一个安全走廊的“三个一”倡议,并以此打造安全走廊,为“一带一路”建设保驾护航。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司法合作,建立周边国家检察官交流培训协作机制,突出惩治和预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合作产业区建设等领域犯罪,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为国家战略的推进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支持。
日前,最高检铁路运输检察厅发布《2017年铁检机关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工作计划》,全力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
《工作计划》重点摘要
各级铁检机关将创新举措和方法,重点推动解决国际列车行车安全、涉外铁路企业职务犯罪惩防、海外铁路项目法律风险防控等问题,全力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7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
重点摘要
《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高效审理涉“一带一路”建设相关案件,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投资环境;依法行使司法管辖权,为中外市场主体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国际司法协助,切实保障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和惯例,准确查明和适用外国法律,增强裁判的国际公信力;依法加强涉沿线国家当事人的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工作,促进国际商事海事仲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工作指导、组织保障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能力与水平。
最高法同时发布了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8个典型案例。
一天后,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正式成立,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把工作重心也转向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上来。
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张勇健接受法制网两会系列访谈,介绍为“一带一路”建设保驾护航相关事宜。他表示,今年,最高法将健全服务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司法保障机制,继续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研究基地的建设,推进设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中心;加强涉外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治理方面工作;建立科学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权运行机制,出台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问题的规定。
▲司法部
2015年11月,司法部印发《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意见》,对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作出部署。
重点摘要
《意见》提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一要努力为提升我国地区经济开放水平提供法律服务;二要着力为投资贸易合作提供法律服务;三要积极为资金融通提供法律服务;四要努力为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五要积极开展对外法治宣传;六要促进区域安全稳定;七要加强与区域内国家法律和司法领域的交流合作。
2017年4月,在司法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就“‘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过程当中,司法部与律协有什么样的工作安排?”回答了记者提问。
王俊峰首先介绍了司法部的相关工作安排,目前主要开展的工作有:
一是专门成立了司法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研究中心;
二是制定了《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意见》;
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业服务的意见》;
四是去年11月份,在浙江的义乌举办了“上合组织成员国丝绸之路法律服务国际论坛”,就服务推进“一带一路”上合组织各成员国司法部之间加强交流合作取得了共识;
最后,司法部还分别为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司法部举办了“法律服务管理人员培训班”,取得了很好的成果。
随后,他又介绍了全国律协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重点领域作的一些推动和安排:
第一、积极支持和引导广大律师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一些法律活动;
第二、支持和推动中国的律师事务所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
第三、发起建立“一带一路”律师联盟;
第四、筹建“一带一路”国别法律信息数据库和“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信息数据库;
第五、推出了一项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计划,培养涉外律师人才和后备人才。(法制网杜鹃冀春雨)
综合法制网、新华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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