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坚持强化自身建设,推动法院科学发展
一年来,全州法院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等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在州委关心下,中院配备专职机关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开展“迎国庆·颂辉煌”活动,参加全省法院“奋进杯”篮球赛,丰富法院文化,增强队伍凝聚力。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履行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开展“雪域清风”等整治活动,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省法院完成对州法院的司法巡查工作。中院对10个基层法院开展了专项督查,通过查问题、补短板、添措施,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改进司法工作、提升司法形象。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把教育培训作为提升司法能力的重要途径,制定培训规划,组织、参加各级各类培训1837人次。落实藏汉双语人才培养“千人计划”,开办“藏汉双语讲堂”,安排55名法官到西藏、青海等地学习,提高藏汉双语水平。2名干警通过研究生在职考试,29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做好对口援藏工作,全州法院与浙江高、中级法院,省内16个中、基层法院建立了对口援助关系。今年,接受援藏资金171万元,法律书籍6100册,安排挂职锻炼、跟案学习139人次,增强了发展后劲。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在党委、政府关心、支持下,若尔盖、红原、壤塘、小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即将投入使用;金川法院审判业务用房积极申报立项;4个基层人民法庭建设有序推进。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完成两级法院数据中心机房提档升级,建成高清科技法庭40套,建设存储备份系统,配置便携式办案设备。在全省法院率先完成档案数字化工作,得到省法院王海萍院长的批示肯定。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一年来,全州法院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将接受监督作为自觉行动,不断提升司法水平。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执行州委决策部署,主动报告重大案件、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紧紧依靠州委领导,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执行人大决议,配合州人大常委会开展刑事审判工作专题调研,落实审议意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州政协主席会议通报半年工作,落实会议要求。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建台账、明责任、定时限,办结率100%。加强联络工作,开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工作279人次,走访代表、委员185人次,发送联络信息2200余条,通报工作动态,征求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认真接受检察、社会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聘请廉政监督员110名,邀请新闻媒体报道重大典型案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制度,充分发扬司法民主。
各位代表,2017年是我州极不平凡的一年,茂县“6·24山体高位垮塌”、九寨沟“8·8地震”发生后,法院主动作为,全力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得到党委和上级法院充分肯定。一年来,全州法院56个集体、111名个人获得州级以上表彰,阿坝县、茂县、九寨沟县3个法院荣立“集体二等功”,2名干警荣立“个人二等功”,中院、汶川法院被表彰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州委的坚强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州政府、州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和支持!得益于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州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应正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纠纷的任务依然艰巨;二是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与司法改革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尚有差距,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个别干警违纪违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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