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秉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全州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州委坚强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州政府大力支持、州政协民主监督和省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有力推进“三区一中心”、美丽阿坝建设。全州法院受理各类案件6625件,审执结6360件,同比分别上升32.42%、34.97%,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502件,审执结483件,同比分别上升18.12%、20.45%。
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促进平安阿坝建设
一年来,全州法院审结刑事案件496件,判处罪犯642人,当庭裁判率达到95%,其中中院审结41件,判处罪犯62人。全力维护阿坝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维护国家安全。依法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分裂破坏活动,强化维护国家安全的政治担当。审结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4件,判处罪犯12人。成功审理了影响重大、跨四省藏区、涉及人数众多,以手机微信为联络和信息发布平台而实施分裂国家的“T225”专案,对卓某某、安某等7名被告人犯分裂国家罪,依法判处5至13年有期徒刑,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服从判决,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受到省维稳指挥部通报表扬。
推进平安创建。依法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两抢一盗”、贩毒等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案件362件,判处罪犯439人。对故意杀人的唐某某、抢劫杀人的张某某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制造毒品的谢正伟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正确适用非监禁刑,减少社会对立,增进社会和谐,社会治安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
惩处职务犯罪。依法打击贪污、受贿、行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审结案件46件,判处罪犯55人。其中,判处原科级以上干部48人(原县处级领导干部3人)。对金川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赵云孝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对汶川县原常务副县长吴开明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5万元;对州公路局原副总工程师曾开贵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50万元。彰显了党和政府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
深化依法治理。推进藏区依法常态化治理,打牢平安阿坝建设法治根基。拓展“法律七进”活动载体,加大以案说法力度。制作“T225”案件专题片,制发藏汉双语宣传资料1000册,编写藏汉双语普法读本《小初说法》,收录典型案例30件,拍摄法治微电影4部。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149件,首次实现刑事案件网络直播。通过法律宣讲、旁听庭审、巡回审判等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文化,营造法治氛围。
二、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美丽阿坝建设
一年来,全州法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270件,诉讼标的20.93亿元,其中中院审结369件,诉讼标的11.97亿元,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营造发展环境。维护公平诚信交易秩序,强化产权司法保护。优化投资法治环境,审结建设工程、买卖、保险、借款等合同纠纷案件1501件。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企业发展,成功审结、调处涉农业银行与四川创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农村信用社与汶川龙发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电力公司的借款纠纷,标的分别达到1.5亿元、1.23亿元。在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下,马尔康市法院依法妥善处理了涉案金额达2.72亿元的何宽系列案,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债权人利益,防范了群体性事件发生。阿坝县法院审理的县种子合作社购买假冒、伪劣种子纠纷案,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服务脱贫攻坚。按照州委的决策部署,践行“一线工作法”,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干部43人,结对帮扶29个贫困村、431户贫困户。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筹集帮扶资金68.92万元,帮助发展产业26个。保障民生权益,审结民间借贷、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1175件。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案件12件。修复社会关系,维护公序良俗,审结婚姻家庭、继承、“三养”案件1137件,调撤率达到52.14%,努力减少因单亲家庭等产生的致贫、返贫现象。茂县凤仪法庭、九寨沟双河法庭的家事审判工作,受到省法院充分肯定。依法打击脱贫攻坚领域的贪污、侵占、挪用等犯罪行为,审结案件5件,判处罪犯6人。小金县日尔乡上马村村主任李洪富,采用虚报手段,套取国家专项涉农资金60万元,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保障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行涉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模式,松潘、九寨沟、黑水等地设立旅游环境巡回法庭、景区法官工作室,服务阿坝全域旅游发展。依法打击乱垦滥伐、非法猎捕、污染环境等犯罪行为,审结案件23件,判处罪犯28人,对甲洛犯非法持有枪支、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筑牢守护阿坝绿水青山的司法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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